| 索引號: | 11152921011765084D/2026-00534 | 發布機構: | 阿拉善左旗水務局 |
| 公開方式: | 主動公開 | 組配分類: | 部門文件 |
| 發文字號: | 阿左水許可決〔2026〕07號 | 成文時間: | 2026-04-08 |
| 公文時效: |
阿拉善左旗水務局關于阿左旗巴彥浩特管道天然氣項目(二期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
阿拉善盟城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:
我局于2026年3月2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阿左旗巴彥浩特管道天然氣項目(二期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申請。經阿拉善左旗水利工程質量安全中心技術評審,你公司提交的《阿左旗巴彥浩特管道天然氣項目(二期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》存在基礎數據明顯不實;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、防治分區劃分不合理;水土保持措施體系不完整、不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;借方來源不合理、棄方未開展綜合利用調查、綜合利用途徑不明確且未落實棄渣堆放地;依據已廢止的《定額》和《編制規定》進行投資估算等問題。符合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》(水利部令第53號發布)第十五條應當不予行政許可的情形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、《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,決定不予行政許可。
如對本決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,依法向阿拉善盟水務局或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在六個月內向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附件:《阿拉善左旗水利工程質量安全中心關于〈阿左旗巴彥浩特管道天然氣項目(二期)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〉技術審查意見的報告》(阿左水質安報〔2026〕15號 )
編輯:
信息來源: